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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东) 8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央环境保护巡视员会议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坚决执行中央第五环境保护巡视员小组的要求。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团进入四川前,群众多次反映,有关单位和人员专门梳理长时间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和监督,认真追究基层干部在环境保护问题改善上的不作为和缓慢,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区、各部门环境保护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四川省领导小组23日会见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员时,公开报道了10个典型案例。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成都凤凰饲料有限企业废气排放干扰民。

年8月8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管局反映,成都凤凰饲料有限企业存在废气困扰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年来,群众多次反映了这一问题,温江区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在解决上述问题时未能履行职责。 经过研究决定,温江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区环保局局长柯振迪、副局长兼研究员李文强进行通报批评的区环保局副局长李忠、海峡两岸科技园管委会项目管理部副主任徐红亮海峡两岸科技园区管委会安全稳定访问科科长周政(时环境保护科副科长)被给予行政警告。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年8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管局报告,富顺县赵华镇普安村7组水源被附近未设置污水解决设施的养鸡场污染,鸡粪堆积如山,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用水。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大众已经向有关方面反映了这个问题,富顺县环保局和赵华镇负责人没有监督整改。 经富顺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赵华镇副市长曾勇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县环保局总工程师王良、赵华镇城市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兵进行了激励讲话。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泸州市卢希安县白河镇东岳村下玉明养猪场存在无证经营、污水直排、臭气扰民等问题。

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报告,县白河町东岳村8组夏季养猪场无证经营,污水排入澳西河,产生恶臭,产生污染空气体。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群众多次向卢希安县和白河镇有关单位反映问题,白河镇有关单位和负责人未能解决问题。 经卢希安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白河镇畜牧兽医站长康中杰进行解释勉,并对白河镇东岳村党委书记罗敦元进行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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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局报告,江油市三河镇龙桥村五家页岩工厂破坏树林,噪音扰民,废弃物污染环境,污水未解决直接排放。 .之后

年8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组通报了旺苍县九龙镇大竹村养猪场粪便解决造成的环境污染。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年1月以来,群众多次向广元市和旺苍县市有关单位反映这一问题,旺苍县有关单位和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未能整顿。 经旺苍县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决定后,九龙镇党委书记贾蔷和九龙镇长梁子龙进行了谈话。 九龙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丹、县农业局首席兽医官周奎林、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副队长刘英涛通报批评。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检查组反映,南充市高平区迪达景秀区2号住宅商用厨房产生的油烟和粉尘严重困扰居民。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年4月以来,群众多次向南充市和高平区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高平区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推卸责任,消极应对,不履行职责,不整顿。 根据高平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决定,对区环保局环境监测执法大队长谭新、白塔街梨树街社区党委副书记吴建平进行了书面检查,区城管局副局长彭世民、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巡视员陈菊受到原白塔城管执法大队长的激励。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宜宾市宜宾县古罗镇大屋村天星砖厂造成生态破坏。

年8月10日,宜宾县古罗镇大屋村天星砖厂造成生态破坏,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组通报。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群众多次向大武村反映这一问题,敦促大武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履行职责,不抓整改。 经古罗镇纪委研究决定,对古罗镇大对接村党支部书记郑大华、村主任侯进行了书面鼓励讲话。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年8月11日,群众致电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局,通报武胜县白坪乡七孔市村中泰鸡场鸡粪堆积在田里、气味强烈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报告的问题是真实的。 年1月以来,群众已经两次向武胜县有关机构反映了这个问题。 武胜县环保局执法监督不力,武胜县畜牧局监督检查不力,白坪乡工作懈怠,无法整改。 经武胜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县环保局副局长云童、县畜牧局畜牧局长龙刚、原白坪乡副乡长唐峰等7人进行了考核和激励。

“四川通报10起典型案件 四川1起”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麦考西村造纸厂非法填埋了碱、白泥、垃圾。

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核查团通报了青神县西龙镇的马

年8月11日至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组通报冕宁县惠安镇迫夫村硅铁冶炼厂的排水污染河流、农田、废气污染空气体等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从年8月开始,群众多次向戴宁县有关机构反映这一问题,没有戴宁县有关机构和负责人的监管执法力度,不能整顿。 经戴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县环保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长张孝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惠安镇副市长陈时平、县发改委和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陈敏进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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