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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二路荆州路交叉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机因涉嫌交通事故被逮捕

浙江在线

记者肖崇远张林娜

浙江在线8月1日电(浙江在线记者肖崇源张丽娜) 7月30日晚7点左右,在杭州市城西区荆州路和路交叉口,一辆黑色轿车突然经过这个交通量巨大的行人路口,直接撞到了人行道上的10多名行人。 截止到昨天上午5点,已有4人死亡,1人重伤,12人住院接受注意。

“文二路竞舟路交通事故 宣判(杭州竞舟路文二路交通事故)”

据公安部门介绍,目前事故车辆已送往第三方专门机构检查,司机陈某目前正在警方控制的医院接受治疗。

昨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平安杭州”官方微博发布了“730”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报告

7月30日19时06分左右,陈某(女)驾驶浙江小型越野车沿荆州路线从北向南行驶至杭州西湖区文二路口西,与4辆汽车和行人相撞。 至今已有4人死亡,13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和道路设施遭到破坏。

经过现场调查,取得相关证据,向证人和事故当事人询问,向加害者等询问。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交通事故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中。

许多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罪名表示怀疑。 然后看了很多酒后驾驶的信息,为什么要以危险驾驶罪决定呢?

常见的交通事故可能包括三种不同的犯罪:交通事故罪、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浙江东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忠律师分解如下:——

交通事故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法规,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 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增加,分为行驶竞争和酒后驾驶两种类型。 但是,法定刑低于以导致交通事故的罪或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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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罪与上述三种犯罪相比,是指不发生过度自信、伤害或可以抑制伤害的自信等过失犯罪。 “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驾驶行为造成重大伤亡的结果,行为人故意希望或搁置这一结果。

在量刑方面,交通事故罪造成严重伤亡,一般判处3至7年徒刑。 危险驾驶罪较轻,通常处以拘留和罚款。 危害公共安全的最严重罪行将被判处死刑。 从目前的情况看,事故司机的酒后驾驶已经被排除在外。 因为这个案件不会以危险驾驶罪被立案。 没有主观意图,不适合“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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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事故中,尽管很多不特定的人受到了危险的伤害,但是车辆失去了控制,即使刹车系统故障,驾驶员操作不当,车辆失控,这也是过失犯罪,没有转移罪责。 因此,以交通事故罪立案是合适的。

记者称,7月30日晚,12名伤者( 8男4女)被送往浙江省同德医院急救中心。 其中一人受了重伤,但他没有生命危险。 其他伤者正在整形外科接受治疗。

另一方面,当天晚上被送往绿城医院的5人中,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 虽然重伤者在重症监护室接受了治疗,但是他们还没有脱离危险。 两个人有敏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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