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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雷艳超伊冯娜王)“20年前在街上殴打班主任”的案件于今天( 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法院进行一审判决。 常任瑶说,殴打老师的人被判处1年6个月的徒刑,并在法庭上表示“上诉”。 对比一下被案件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本案审判长回答说,张某在常规教学方法上明显不当,没有充分的证据认为被害人有过错。

“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 被告人父亲 不接受刑事追责”

据新京报报道,此前,年、20年前在街头殴打班主任,经常使河南男子卷入舆论漩涡。 视频中,男子主张与事件的另一方——20年前的班主任、英语老师张某发生了争执。 去年,常任瑶因涉嫌寻找死者被拘留,后来被栾川检方起诉。 6月12日,该案在栾川县法院开庭审理。 今天( 7月10日),因挑衅性事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情况很多。 判决书称,常任瑶“犯了错误,进行了视频传输”。

“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 被告人父亲 不接受刑事追责”

的辩护人提出的“他初中时被张某侮辱殴打,见面报复”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审判结束后,通常的妻子洪说这个结果“不能接受”,正在研究上诉。 另外,家属表示将起诉张某老师和学校,追究其责任。

在今天上午的判决之后,主审法官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法官表示,中学毕业后,常仁毅和老师张某已有近20年没有交集。 事发当天,他暂停确认自己是老师,实施侮辱性殴打,安排其他人录制殴打录像。 他后来反复看了看,然后告诉了别人。 “他的行为很独断。 主观上明显发泄情绪,尽量傲慢。 ”。

“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 被告人父亲 不接受刑事追责”

对于通常量刑过重的指摘,审判长回答说量刑经过重新考虑和慎重考虑。 鉴于常见初犯和偶犯,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最后考虑到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法院没有采纳普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对此,审判长说:“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张先生平时的教育方法明显不妥当,不能认为受害者有过失。”

他补充说,即使不同意张某的教育方法,也不能成为20年后辱骂老师、殴打、散布虚饰的理由。

李十一章校对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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