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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法院根据专家组打击非法相关工作的要求,在办案、破钱、推动启动等方面不断努力,结案。 最近,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沈河、皇姑、辽中、新民、开发区等法院共判决6起涉案,26名涉案犯罪分子实施了强制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被依法惩处了。 一审判处被告7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5万元。

“辽宁沈阳:扫黑除恶 沈阳法院集中宣判六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年6月23日至年8月15日,孙先生等7名被告以出租车企业的名义伪造出租车非法运营,不仅严重干扰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还经常殴打出租车领域的举报人。 交通执法部门调查时,被告人组织他人包围执法现场人员,暴力反抗法律或牵制执法机关,寻衅滋事,碰瓷,制造集体案件,严重扰乱和破坏执法部门正常办公室秩序和公共场所稳定的社会秩序。 皇姑区法院以制造牺牲案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年。 其余被告被判处5至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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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1月,被告陆某设立小额贷款企业,企业成立后,向张某等发放高利贷。 并多次邀请被告人郭某、王某抢债,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3740元。 开发区因寻衅滋事罪判处陆有期徒刑2年9个月,其他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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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9月,被告王某等承包辽中区蔬菜市场经营,为非法获利,采用口头威胁、骚扰、拥堵等“软暴力”手段。 给多位业主带来心理恐惧和心理压力,让他们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按照4名被告设定的标准支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4名被告通过上述方法获得非法收入20万元以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了较差的社会影响。 辽中地区法院以强制交易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其余被告被处以1年6个月有期徒刑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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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至年10月,邹某以沈阳某运输企业的名义,在沈河区某商店等地凝聚了闵某、张某(均被判刑)、被告王某等。 欺骗车主给企业验车,威胁受害业主,停车不付钱,不验车,不办理车辆和车辆手续,强制从74个业主处领取共计88万英镑。 沈河区法院以强制交易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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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在新民市某镇村委会西侧道路上,侯某、吴某(均被判刑)、山某(已死亡)、文某等多次殴打被害人郭某。 年4月,侯某随文某、李某、王某(经判决)等人来到新民市大柳屯镇某村土地拍卖现场,以集体骚扰、口头威胁等方式阻止村民投标。 结果,小组成员王某以低价获得土地,通过加价的方法重新竞标合同,所有参与者都获得了不同金额的所谓“奖金”。 该集团在新民市某城镇地区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犯罪,作恶,压迫人民,造成了严重后果

“辽宁沈阳:扫黑除恶 沈阳法院集中宣判六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年4月,在新民市某镇村委会西侧道路上,侯某、吴某(均被判刑)、山某(已死亡)、文某等多次殴打被害人郭某。 年4月,侯某随文某、李某、王某(经判决)等人来到新民市大柳屯镇某村土地拍卖现场,以集体骚扰、口头威胁等方式阻止村民投标。 结果,小组成员王某以低价获得土地,通过加价的方法重新竞标合同,所有参与者都获得了不同金额的所谓“奖金”。 该集团在新民市某城镇地区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犯罪,作恶多端,欺压人民,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民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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