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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国家公安部少年儿童失踪新闻紧急发布平台在官博发文,从前一天网上爆炸的“西北妇女殴打汉族媳妇”视频中发出回答,重视新闻为虚假信息,事件发生地为西部地区无 当地有关部门正在按规章调查处理。

8月15日,一位读者在微博上发布视频称:“共享等于警报! 发现在西部地区被绑架的汉族女性(媳妇)正在逃跑。”他露出了几个愤怒的表情。

视频显示,一名穿着粉红色长大衣的女子被从路边拉上男子,带到了院子里。 然后,一个年龄更大,从以前就有服装流传下来的女人站起来,操纵着一口家乡,拽着那个女人的头发施暴。

这个场景引起了众多读者的愤怒,谈论了地区快速发展趋势的差异、性别平等、法制建设等话题的讨论。

但是,有些读者强调,原博内容不正确,视频中打人者说藏语,不是西部地区的家乡话,根据对话内容分辨打人者和被打人者之间的关联应该是母女两人。

对此,@国家公安部少年儿童失踪新闻紧急发布平台16日下午报道,视频中被殴打的女性系藏族因家庭纠纷被丈夫送回老家施暴的人是亲生父母和儿子,羞愧地教训了女性,视频为丈夫拍摄

@国家公安部少年儿童失踪新闻紧急发布平台还表示,当事人谈话内容和家庭矛盾情况在多家本微博和知情者方面有详细介绍,但由于相关情况与个人新闻有关,该博未予发布。

现阶段,最初视频微博账号因被举报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要求,由本微博网站方出售。 但是,依然分享视频的读者中,也有人在中伤本微博。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大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有规则要求,公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应当对实行家庭暴力的侵害者开展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侵害者、受害者开展心理疏导。

““被拐骗的汉人媳妇儿逃走被发觉”视頻热传,官方回应”

在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长根落地式,特别是像我区这样牧区妇女法制观念比较缺乏的地区,如何与小区、村居、妇女联合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多家机构合作,使她们融入和参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打击反家庭暴力法的落魄。

““被拐骗的汉人媳妇儿逃走被发觉”视頻热传,官方回应”

为此,四年多来,西藏自治区妇联加强措施在妇幼客户维权服务项目工作中,制定了藏汉双语教育反家庭暴力法宣指南,并进行了法律法规社区活动总结等主题活动,为妇幼客户维权服务项目 今年,仅拉萨妇联就邀请了619封信,其中110班人民利民警务处妇幼顾客维权服务项目岗位访问业务435件,八区县妇联访问业务156件。 “在大家来信来访的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比例一直很高”拉萨妇联党副书记、现任主席巴彩喜表示,“多名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心怀不满,难以确保各种合法权利。 因为这些女性了解家庭暴力的伤害,提高自己的顾客维权观念,在遭受家庭暴力的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妇女联合会取得联系,给予帮助,期望及时妥善处理此类家庭纠纷,保护自己。”

标题:““被拐骗的汉人媳妇儿逃走被发觉”视頻热传,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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