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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公安局带回包括梁某在内的8人,在网上散布虚假新闻进行检查。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潭堤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发非法集会示威,8人因传播虚假新闻被带回去检查。

9月14日,博罗县公安局带回包括梁某在内的8人,在网上散布虚假新闻进行检查。 同日,梁某、苏某、姚某、姚牟伟、陈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因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 傅全有3人因情节较轻,接受教育后悔改,由家人担保带回。

“广东博罗龙潭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游行事情8人被查”

公安机关应当引导读者在网上发表评论时,依法将互联网文明化,不散布谣言、谣言或者谣言。 否则,发布虚假消息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前的信息:

博罗县公安局督促犯罪分子自首的通知

惠州市住建局公告称,惠州生态环境保护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选址龙潭底,目前仍处于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最终选择尚不明确。 9月13日,少数无意的人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人非法集会示威,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集体扰乱社会秩序和集体扰乱交通秩序。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调查,8人经过教育后获释。 公安部门也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散布谣言的组织和个人。

“广东博罗龙潭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游行事情8人被查”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贯彻严格的刑事政策,慷慨解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知如下。

、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领导人和积极参加者,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日内到公安机关自首。

二是在期限内,对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犯罪分子自首,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提供线索,一经核实,视为立过功的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在通知期内不自首,继续逃亡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依法受到重罚。

9月13日

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惠州市住建局公告称,惠州生态环境保护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选址龙潭底,目前仍处于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最终选择尚不明确。 9月13日,少数无意的人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人非法集会示威,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集体扰乱社会秩序和集体扰乱交通秩序。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调查,8人经过教育后获释。 公安部门也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散布谣言的组织和个人。

“广东博罗龙潭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游行事情8人被查”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公众依法合理表达意见和要求,自觉、不说教、相信《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博罗布:目前,网民在微信上散布谣言,谎称本月20日经政府批准进行示威。 肖在了解读者表达需求意愿的同时,欢迎读者通过合法渠道表达需求。 不要相信谣言,不要散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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