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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成都1月18日电(记者黄奕)四川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18日通报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解决情况。 包括筠连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甘华凤在内的31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其中6人经检察院批准被捕。

据报道,年2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祁连县威信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14人死亡,4人重伤。 同年3月13日,在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阿坝州九寨进口有限企业的一辆公共汽车发生坠毁事故,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 据调查,这两起事件都是责任事故。

“四川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31名责任人被追责”

这两起事故的调查报告日前得到批准,正在落实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四川省公安厅18日通报了这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解决情况。 祁连县威信町钓鱼台煤矿“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钓鱼台煤矿业主、法定代表人毛美成、钓鱼台煤矿毛美琴、庞陆军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逮捕。 经检察批准的龙山钓鱼台煤矿筠连县安监局安全监督员卢、筠连县安监局执法二中队连长彭燕华、筠连县威信镇安监局副局长等。 因涉嫌失职被检察机关逮捕。 其他11名事故负责人也将得到解决。

“四川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31名责任人被追责”

阿坝州马尔康县“3.13”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九寨运输企业5名负责人将受到经济处罚,其中4人将受到党纪处分。 汶川县政府、汶川县交通局、汶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处、马尔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阿坝州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阿坝州交通局等9名负责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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