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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情报(记者童) 2月19日晚,罗田县委推进部独家公布“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用停车费3元殴打警卫”的调查解决结果,双方均受到处罚。

2月18日,荆楚。 com根据东湖社区通报台线索发布文案“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用3元停车费殴打警卫”,引起舆论关注。 罗田县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罗田县纪委、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县商务局、县人民医院调查事件。 罗田县委推进部19日晚公布了事件的调查解决结果。 原文如下。

“湖北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殴打保安被党内警告”

罗田县委推进部关于“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用3元停车费殴打警卫”的批复

年2月18日,荆楚网东湖社区发表“我弟弟是罗田县长,你们能拿我怎么办”帖子后,罗田县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县纪委、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县商务局、县人民医院调查核实事件,

年2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胡父子开着湖北牌照的蓝色轿车。 罗田县人民医院探望胡妈妈后,他们驱车前往医院西岗亭出口。 两人因停车费与黄州龙翔安保企业罗田人民医院安保队长邹某吵架,双方互不相推。

派出所讯问笔录中保安队长邹某告知的相关情况与网帖中反映的部分复印件不一致。 据调查,当事人胡,现年53岁,原罗田县商务局副局长,于年2月从二线辞职,担任副局长。 胡没有成为县长的弟弟。

罗田县纪委监察局的研究决定: 1。 责令党内对胡建迪同志给予警告处分,对县住建局给予胡从光纪律处分。 2 .县商务局第一领导和胡建迪向邹朝阳道歉。 3 .胡建迪赔偿了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1750元。

标题:“湖北罗田商务局原副局长殴打保安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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