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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北京国安处成立后首次行动! 逮捕“港独”分子结构表学府内的三男一女。

据中国香港《东网》报道,7月29日,香港警方北京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今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国安处于今天中午3时分别在深水埗、屯门、沙田逮捕了3名男1女,年龄16岁至20岁,相关人员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0条和21条

数据调查报告显示,相关人士涉嫌在社会交流互联网平台发表“港独”宣言口号,宣言口号已经涉及煽动分离国家。 李桂华强调,如果案件比较严重,将被判处10年监禁,警方可以获得被逮捕人的dna模板。

李桂华说,他相信相关机构是最近成立的,留言板上的信息是在年7月1日以后发现的,构成煽动诱惑和煽动罪。 据说有些人在场外推进策划,李桂华说,警方也有地区管辖调查的相关案件。 关于监护权在通常的情况下处理。

特别是,据《东网》报道,警方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分配也非常好,如果信息记者未隶属信息媒体向商业登记局申请登记,将无法接受指派的采访。

据香港媒体报道,7月29日晚,香港警方以涉嫌违反中国香港国安法为由,逮捕了“港独”机构“学生动源”的成员。 其中包括前召集人钟表学府。

本月( 29日)晚,该机构船员twiter报道称,前召集人钟学府今晚约8时50分在深水埗住所,因“煽动他人瓦解国家”被警员逮捕,并携带多件证物。

中国香港国安法生效当天( 6月30日),钟表学府基于社会交流互联网平台发布新闻。 从今天开始解散“学生动源”台湾地区的所有人员,所有的机构事务管理都有可能被海外成员重新运行,其海外各支部将机构的所有事务管理进行对接。

“香港警方北京国安处创立后初次行動,4人被抓”

但是,《东网》引用报纸强调,该机构的优势仍然在社会交流互联网面前发表“港独”的推广语,并于8月13日煽动文创“中国香港民族主义”的“港独”观念。

《香港国安法》第20及21条

第二十条所有人机构、方案策划、执行或者参加,致力于瓦解下列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个体行为之一的,要么应用战斗力,要么用战斗力威胁,就是违法犯罪:

(一)将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其他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

(二)非法变更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其他部分的法律法规影响较大

(三)在海外支配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其他原有发型。

犯上述罪行,主要分子或者犯罪严重的,积极参加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他申请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持所有人以煽动、援助、煽动、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强迫他人执行本办法第二十条所要求的违法犯罪的,即违法犯罪。 由于情节恶劣,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剧情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理。

标题:“香港警方北京国安处创立后初次行動,4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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