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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快报()报道,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关伟8月31日通报称,年8月3日23时左右,公安局东河分局接到通报称,一名名叫范的男子在距离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的南岸落水。 接到报警后,东河区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解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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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说,迄今为止,调查中没有发现范在水中失踪是被他人杀害的犯罪事实。 年8月30日17时左右,东河区公安局接到通报称,在东河区德胜台黄河大桥附近的黄河北岸发现不明尸体。 据家人鉴定,他的服装与范某失踪前穿的衣服一致。 他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归某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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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年8月3日18时左右,郭某、范某等5人在东河区某餐厅吃饭。 期间,郭某酗酒不能开车,让司机郭某去酒店开车。 吃饭时,范某和郭某在谈论合作项目时,郭某很兴奋。 因为范某让我当众保持沉默。 他打了几巴掌,但被说服后就不打了。 吃完饭,郭某请司机郭某送范某回家,范某进了郭某的车,但食堂工作人员没有注意到郭某强迫范某上车。 司机送范某之后,郭某开车送另一个身体回家。 郭送范某回家的路上,范某会见了郭某,让他商量事情。 双方见面后,目击者在三人之间没有发现任何争执。 三人驱车前往范围办公室的方向,范围建议先到项目部中间,然后将方向改为项目部。 即将到达项目部(距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前,范某提出参观项目部西南黄河岸边取水点。 到达后,车辆熄火,范某和郭某下车向黄河岸边走去,郭留在车内。 范在走的时候突然落水,把郭先生带到了水里。 郭发现后,马上救了他。 郭听到在岸上的水中喊叫,朝喊叫的方向游去,最后在郭的帮助下上岸。 经过调查访问,没有目击溺水过程的目击者只有一名消防救援人员和抵达溺水现场的夜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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