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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镇海法院审理了感情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是姜和他的三个朋友。

姜先生30出头,和妻子在镇海工作。 去年年底,为了赚越来越多的钱,姜和哥哥一起去温州工作。 一个多星期后,他请假不上班,偷偷回宁波探望妻子,想给对方一个惊喜。

那天晚上12点左右,姜回家了,勃然大怒。 妻子出轨,另一个男人躺在家里,他妻子的同事姓张。

第二天,江越来越生气,想给张一个教训。 他向在宁波活动的三个朋友求助,去了他妻子的公司,威胁了一半把张拽回家。

到家后,在三个朋友的帮助下,姜向张拳打脚踢。 除殴打外,姜还想让张赔偿精神损失费,让他写了十万元的债。

看到对方很多,小张只好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要钱。 之后,朋友打电话向我通报了两万元。

镇海法院认为,姜等3人以非法侵占为目的强制索取市民财产,金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犯罪未遂和认罪态度良好,可以减轻处罚。

最终,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其他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有理由,他人的过失排在首位,但打人和勒索钱财在某种程度上是违法的,构成了犯罪。 (记者沈志军通讯员霍华)

标题:“半夜回家撞破妻子婚外情 镇海一男子冲昏头做了一件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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