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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近日,黔江区落实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破坏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决定》,推进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理秩序 日前,出台扶持野生动物养殖公司(户)快速发展的政策,对28家野生动物养殖公司给予分类政策,一户一策,确保了较为有效的处置,确保了公共卫生、安全和公司生产的快速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野生动物养殖公司 全面禁食陆地野生动物 人工养殖的也不行”

对未列入食用名录、不能用于科研、药用、观赏等非食用目的的豪猪、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养殖公司(户),依法处置现金奖励政策后,发放贷款,降低利率,给予两年财政优惠,生产转换迅速发展。 对退出生猪养殖的贫困家庭,依法处置奖励补贴政策后,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给予2000元/头的仔猪补贴,每户最高补贴4万元,用于生猪产业改造和快速发展。 退出虎蛙养殖公司(户),实行3000元/亩的快速发展虎蛙养殖补贴资金,吸引快速生产转换,对相关项目资金配置给予要点支持。 对青蛙、柑桔等相关蛙类、野鸡、野猪养殖公司(户),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要服从水生动物、家禽、家畜的管理,快速发展其转型,落实快速发展特征产业的支撑政策。 养殖公司(户)利用孔雀、蟾蜍进行观赏、药用等非食用用途的,依法申请非食用聘用许可证,落实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支撑政策的重庆干隆公园管理有限企业及时颁发观赏养殖许可证,申报建设渝东南要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待救助中心。

“全面落实野生动物养殖公司 全面禁食陆地野生动物 人工养殖的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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